漢‧傷寒論

大黃去皮清酒洗四兩,甘草炙二兩,芒硝半升

緩下熱結

1.不惡寒,但惡熱,蒸蒸發熱心煩,譫語,腹微滿或脹滯大便燥而尚未成鞕 ,小便數而色赤,舌苔正黃,脈滑數

2.病傳陽明之腑,燥熱較著,痞滿較輕,熱在胃,燥屎結而不甚

3.腸胃熱盛而致發斑吐衄,口齒咽喉腫痛

諸熱性病過程中而便秘,習慣性便秘,老人便秘,食物中毒,急性腸胃炎,宿食

 

明‧許宏《金鏡內台方議》1422

汗吐下後,病不解,心煩瞻語,及心煩不得寐者,此非大實大滿之證。乃虛結不敢,而凝於中,故屬此方也。以大黃為君,而通中結,以芒硝為臣,而潤其燥,以甘草為佐為使,緩調其中,而輔二藥。經曰:熱淫於內,治以鹹寒佐以甘苦是也。

清‧柯琴《傷寒來蘇集》1662-1722

此治太陽、陽明並病之和劑也。因其人平素胃氣有餘,故太陽病三日,其經未盡,即欲再作太陽經。發汗而外熱未解,此外之不解,由於裏之不通,故太陽之 頭項強痛雖未除,而陽明之發熱不惡寒已外見。此不得執太陽禁下之一說,坐視津液之枯燥也;少與此劑以調之,但得胃氣一和,必自汗而解,是與針足陽明同義,而用法則有在經在腑之別矣。不用氣藥而亦名承氣者,調胃即所以承氣也。經曰:平人胃滿則腸虛,腸滿則胃虛,更虛更實,故氣得上下。今氣之不承,由胃家之熱致實,必用硝、黃以濡胃家之糟粕,而氣得以下;用甘草以生胃之津液,而氣得以上,推陳之中,便寓致新之義。一攻一補,調胃之法備矣。胃調則諸氣皆順,故亦得以承氣名之。

清‧汪昂《醫方集解》1682

此足太陽、陽明藥也。東垣曰:正陽明藥。大黃苦寒,除熱蕩時;芒硝鹹寒,潤燥軟堅;二物下行甚速,故用甘草甘平以緩之,不致傷胃,故曰調胃承氣。去枳、樸者,不欲其犯上焦氣分也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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